琴房安全管理制度 琴房是我校教师教学及学生进行琴法训练的重要场所,为了有效维护设施、设备安全,最大限度保障正常教学及合理使用琴房,以规范琴房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学生必须按照老师安排的琴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练习。 二、进入琴房时首先检查财产(琴、琴凳、电源、玻璃窗、墙壁、门) 是否有损坏现象。一经发现,速向琴房管理老师反映,如不及时反映,责任由现在使用者承担,并给予重罚。 三、学生在琴房一律脱帽。不准穿短衣、短裤、拖鞋进入琴房。 四、保持良好的学习风气和训练环境,进入琴房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在琴房闲聊,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五、不准在琴房内用餐、吃任何零食,不许随地吐痰、不私配钥匙。 六、一律不准随意串动琴房,不能影响他人练琴。非专业课时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琴房。 七、不准在琴房墙上乱写、乱画、钉钉子和乱贴纸张,桌椅摆放整齐,严禁在桌椅上胡乱刻画。 八、严禁擅自拆除教室内各种物品,损坏物品要照价赔偿。 九、不准在琴房走廊里打闹或进行任何体育活动。 十、琴房门窗干净,整洁,扫除工具按指定位置摆放合理,墙角洁净,无杂物。 十一、琴房门窗不准用纸张等封闭,要保持透明度。不准私自带他人进入琴房,不准在琴房留宿。 十二、钢琴属贵重教学设备,练琴学生必须爱护,不得在琴上摆放水、火,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十三、琴房为重点防火场所,为了保证琴房安全,严禁在琴房内吸烟、用火,严禁在琴房点蜡烛和使用与练琴无关的电器。 十四、琴房使用者离开琴房前,必须关闭琴盖、电源、窗户、灯,整齐琴架琴凳;严禁将琴凳带出琴房,待琴房管理老师或值日班干部验收后及时锁门。 十五、练琴学生必须按照老师的安排定期打扫琴房卫生。 十六、琴房管理老师应严格执行琴房管理的责任,努力工作,切实负责,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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