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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创新科技职业中专学生请假制度
发布时间:2022/3/22 9:50:02  浏览次数:305次  来源: 济南市创新科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作者: 管理员

济南市创新科技职业中专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请假规则
    (一)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请事假一定要家长亲笔签名或亲自电话告知班主任。
     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或销假)时需提供医院的病历、发票等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家长亲笔签名的请假条,如事情紧急可由家长亲自电话告知请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
     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它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必须有班主任签名。
    (二)学生请事假、病假、公假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请假无效。
     第二条 请假流程
    (一)请假的同学首先到班主任处领取假条,并按要求填写后方有效。
    (二)学生请假一天以内、一天以上三天之内先由班主任同意,在假条上签字,再由中教处和安全办审批签字, 超过五天须由校长审批签字。

(三)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中教处、安全办联合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
     第三条 补假手续
    (一)学生因急事无法及时请假,必须在一天内办理补假手续并说明情况,若本人无法到场,则由班长代其办理请假并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说明情况。
    (二)学生假期满后无法到校,必须由本人或家长亲自打电话给班主任解释原因,获批后方可,并办好续假手续。
     第四条 续假手续
    学生假期满后需继续请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依照请假流程办理。
     第五条 销假
    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时间以旷课处理。
     第六条 其它
    (一)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理由,对此类行为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上课期间,学生因病或因事临时请假,需直接向当堂任课老师请假,任课老师视具体情况是否批假,并及时报班主任批准。
    (三)若学生违反请假制度,按旷课处理,旷课数按每天实际所上课数计算。
    (四)每学年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上课总数的四分之一,否则予以休学处分。

(五)学生请假期间务必遵纪守法,保护好个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学生安全由学生家长与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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